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提出,“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六项原则,其中之一就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这是党中央立足“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新特点新要求,对如何统筹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处理好活力与秩序的关系提出的新论断。从“既‘放得活’又‘管得住’”转变为“既‘放得活’又‘管得好’”,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市场和政府关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彰显出推动形成放而不乱、活而有序的良性动态平衡状态的决心。
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一流的营商环境,必须符合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要求。市场化,就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法治化,就是通过法治建设的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多个环节,为市场主体活动提供公正、稳定、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从而有效提升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信用度和安全感。国际化,就是要不断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提高资源要素全球配置能力,增强我国市场的吸引力和国际竞争力。各级政府要持续深化简政放权,主动对接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及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提供公平竞争法治环境,不断推动信用体系建设,以“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精神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
强化实施效果,确保政策协同提升。有为政府要树立“一盘棋”意识,自觉服从大局、全局,确保各级各类政策上下贯通、相互协调、有机统一、协同提升。《建议》提出,增强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强化政策实施效果评价,健全预期管理机制,优化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这是党中央对政府等相关部门在政策的制定、实施、评估、调整、考核等环节提出的明确要求。地方政府必须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统筹协调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政策,不仅要与国家宏观政策取向保持一致,还要形成相关政策之间的耦合;在实施评估、考核等阶段,可以通过释放政策信号、强化信息沟通、注重舆论引导等手段,向市场传递指向明确、逻辑一致的信息,综合运用日常考核、分类考核、专项考核等方式,及时评估执行效果、调整执行方向,加强措施储备,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调控综合效应,打好政策“组合拳”。
规范政府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我国政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要当好“守夜人”,不仅要避免过度干预市场经济活动,还要履行好积极有为的政府职责。一方面,要建立政府责任清单,厘清责任事项、责任边界,统筹推进市场监管、质量监管、安全监管、金融监管,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方位全周期的多层次、立体化监督体系,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另一方面,要防止出现地方政府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标准制定等活动中对不同经营主体实行区别对待的行为,加强地方招商引资信息披露,严禁违法违规给予政策优惠,坚决防止和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趋利性执法,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心舒心放心的发展环境。
允许企业试错,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有改革必有创新,有创新必有探索,有探索难免失误。“十五五”期间,企业改革进入“深水区”、高科技创新闯入“无人区”,迫切需要各级政府、企业党组织为企业发展提供“容错”空间,切实采取措施宽容失误、鼓励创新、纠正偏差。在深化国资国企改革中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明确区分探索失误与明知故犯、尚无限制与明令禁止、无意过失与谋取私利等行为的不同性质及危害,同时抓好容错认定程序中申请、核定、认定、反馈、报备等环节流程;进一步推动涉企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常态化机制化,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充分调动企业和企业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能动性、创造性,让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为加快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增添新活力。
擘画新篇展宏图,砥砺奋进正当时。洛阳市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要按照“十五五”规划建议指明的方向接续奋斗,做到服务企业有所为、规范边界有不为,确保“有形之手”更好地服务于“无形之手”,为我市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政务服务保障。
(作者为中共洛阳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法学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