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津区会盟镇老城村,是明末清初兵部尚书李际期的长眠之地。近日,我驱车来到老城村,找到了李际期的墓茔。李际期墓现为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当地人俗称“兵部坟”,位于村子南门外偏东200米处的田地里。
清代嘉庆时撰《孟津县志》记载:“李际期墓在城南,顺治十四年(公元1657年)赐祭葬于李家庄北,后迁此。”这是一处占地9100平方米的长方形墓园,由北部的墓冢、墓碑、供案和南部的神道石刻组成。墓冢呈圆形,高约4米,底部直径约12.5米;墓冢前,立有《大清太子少保工兵尚书僖平李公之墓》石碑;墓碑南侧是高大的青石供案,案体完整,云纹精致。神道石刻分东、西两列,等距离对称,自南向北,分别是望柱、石虎、石羊、石马、石翁仲和谕祭碑。整组石刻造型敦厚丰满,形神兼备,虽系清代初期作品,却显示出巩义宋陵的风格与韵味。
通过立在墓冢前方的碑碣,我们能了解李际期这位清朝重臣的故事。
李际期(公元1607年—公元1655年),字应五,又字元献,会盟镇双槐村人。史书记载,李际期先世为山西长子人,他的九世祖李德为躲避匪乱,由山西迁到了孟津。李际期出生在会盟镇东10里的双槐村南苗沟,少年聪慧勤奋,10岁进入县学读书,22岁“举于乡”,33岁成进士。
李际期清初为官,入京任户部主事,又到浙江做官,先后担任浙江提学道、浙江按察司佥事、浙江分巡金衢道等职。清顺治十年(公元1653年),李际期回到京城,任纳言。顺治十一年(公元1654年),他升任刑部右侍郎,后改任刑部左侍郎;次年升职为工部尚书、殿试读卷官,后改任兵部尚书;同年,李际期卒于任内,时年48岁,谥号僖平,赠太子少保。
一个汉人,在清初顺治年间,连续担任中央三个部门的行政“一把手”,说明李际期是位不简单的人物。
李际期在做官之前,有个“义渡乡邻”的逸事影响很大,现在依然让人赞叹不已。
清代《孟津县志》记载,明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闯王李自成进入河南,迅速占领了河洛地区。沿河的百姓为避开战乱,都想渡到黄河北岸去,而当时的守河官员却下令断航,阻止渡河。正在孟津家中的李际期得知此事后,同守河官员协商,以全家百余口老少作为人质,并愿意承担一切后果,成功说服了守河官员开航放人。三天三夜,百姓连续渡河,由此躲过了一劫。乡亲们千恩万谢,在李家祠堂立救活万人碑,纷纷称颂“李公生我”。
李际期为官期间,恪尽职守,作风务实,体恤百姓,政绩卓著。乾隆时撰《大清一统志》记载,清顺治二年(公元1645年),李际期任浙江提学道,负责督理学政。李际期尽心竭力,振兴学校,培养人才,为发展教育、稳定秩序作出了贡献。今天的杭州碑林,存有当年百姓为褒扬李际期特别刻立的《两浙文宗李公学政碑记》碑。
李际期任职浙江分巡金衢道时,当地的赋税征收由原来的征收货币改为征收实物,耗费人力财力,百姓苦不堪言。他多次上疏,陈述利害,心诚语切,后来得到朝廷的准许,仍改为征收货币,减轻了百姓的负担,受到一致的好评。李际期还做了很多好事,诸如审结陈年积案、组织捐资修桥、规劝招安盗匪等,得到广大百姓的拥护和爱戴。
李际期去世后,顺治皇帝赐予厚葬,让其魂归故里,并遣官祭祀。在其墓园刻立了东、西两通谕祭碑,碑文写道:“惟尔性行端良,才猷敏练,历任中外,茂着勤劳……惟尔服官敬慎,赋性贞诚。嘉谋未竟于兵戎,灵翣(shà)遽归于泉壤。”顺治皇帝给予李际期非常高的评价,荫授他的儿子李烺为五品贵州参议。
明清时期,以当时的孟津县城为中心,方圆4公里,曾有3个人相继当过朝廷3个部的尚书,因此,就有了“孟半朝”之誉。这三人就是刑部尚书乔允升、礼部尚书王铎和兵部尚书李际期。
依据王力先生主编的《中国古代文化常识》一书中对“职官”的说法,我国古代的尚书本是九卿中少府的属官,发展为尚书台后事务增多,于是分曹治事,每曹设尚书一人,这就是后世中央各部的前身。从东汉到南北朝,部曹尚无定制,从隋代开始设有吏、民、礼、兵、刑、工六部,属于尚书省。唐避太宗讳,改民部为户部。此后历代相承,作为中央行政机构的六部制基本未变。其中刑部掌管刑法、狱讼等,礼部掌管典礼、科举、学校等,兵部掌管全国军政等,各部的首长称为尚书。
李际期墓在王铎故居的正南,与其直线距离不过数百米,中间相隔村中两条街。2017年2月,李氏后人在李家庄村北的庄稼地里,挖掘出李际期石碑的碑额。碑身已无踪影,碑额保存完好,浮雕图案依稀可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