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优良天数已达202天
日期: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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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2版: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洛报融媒首席记者 魏巍 通讯员 赵亚虹)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截至10月14日,我市今年优良天数已达202天,重污染天数0天,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今年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市各县区、各部门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着力开展煤电减排、产能转移退出、交通运输减排、新能源车推广、环保绩效升级、扬尘治理提升、餐饮油烟治理、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重污染天气管控等“十大专项行动”,把各项措施落在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与此同时,我市严格实施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以精准施策和刚性约束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据介绍,我市遵循“谁保护、谁受益,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依据PM2.5、PM10浓度改善情况等关键指标,对各县区进行月度考核与核算。通过科学设定奖惩标准,对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效显著的地区给予相应的资金奖励,形成正向激励;对考核不达标、治理不力的地区则要求支付生态补偿资金,体现责任倒逼。这一“硬约束”有效激发了全市治理大气污染的内生动力,形成了你追我赶、协同共治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格局,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筑起了坚实绿色屏障。
截至10月14日,今年我市PM2.5浓度为每立方米35微克,同比改善22.2%;PM10浓度为每立方米58微克,同比改善18.3%。PM2.5浓度、优良天数、重污染天数三项指标均达到年度目标时序进度。
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将持续推动“十大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实,着重做好工业污染减排、柴油货车监管、秸秆禁烧、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烟花爆竹禁放、重点区域周边精细化管理等工作,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同时,我市8个市级督导组将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持续开展督导检查,对任务进展滞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将综合采取提醒、通报、约谈等措施,确保各项任务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