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首席记者 魏巍 通讯员 王倩)记者近日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今年8月,我市119报警平台共接到电动车火灾报警求助2起,未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8月11日13时许,西工区道南路70号院4号楼4单元东南侧,一辆停放并正在充电的电动车突然起火;8月16日4时36分前后,瀍河区巨龙家园7号楼1单元南侧小区空地上,一辆停放但未充电的电动车起火。
市消防救援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这2起事故起火的均为两轮电动车,起火系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起火电动车和电瓶涉及小鸟、新蕾2个品牌。2起事故中的电动车不存在改装情况,购买时间在3年内的1辆、3年以上的1辆。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尽量不要等到电动车电池电量很低再去充电。要使用与电动车电池相匹配的原装充电器,不同型号和规格的充电器输出电压和电流不同,不匹配的充电器可能损坏电池。应选择通风条件良好、干燥、温度适宜的环境下充电,避免在高温、潮湿或阳光直射下充电。同时,充电时应注意控制时长,避免过度充电。此外,电动车线路老化、磨损,极易在充电时引发火灾,应及时对电气线路进行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