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专项行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向好
日期:09-04
本报讯 (洛报融媒首席记者 魏巍)我市近日印发《洛阳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进位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明确开展十大专项行动,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向好。
《行动方案》明确,我市将开展煤电减排、产能转移退出、交通运输减排、新能源车推广、环保绩效升级、扬尘治理提升、餐饮油烟治理、秸秆禁烧、烟花爆竹禁放和重污染天气管控等十大专项行动。
根据《行动方案》,煤电减排专项行动包括推进煤电结构优化、严控煤炭消费总量、深化煤电污染治理减排和大力发展清洁低碳能源。其中,强化煤炭消费总量目标管理,提高优质煤、低硫煤使用比例;全市所有煤电机组按期完成全流程脱硝和精准喷氨治理改造。
在产能转移退出专项行动方面,我市将严格项目准入管理、推动烧结砖瓦行业整合提升和实施“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强化执法监管,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
在交通运输减排专项行动方面,我市将加强柴油货车管控、淘汰退出老旧车辆、加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提升清洁运输比例,加快推动“公转铁”。按照要求,我市将加快国四及以下柴油货车和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退出;提高煤炭、焦化、有色等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
围绕环保绩效升级专项行动,我市将推动重点行业绩效“创A晋B”、持续推进低效失效治理措施整治提升、实施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
扬尘治理提升专项行动主要包括深化施工扬尘治理、严格道路扬尘管理、加强渣土车运输监管。按照要求,施工、拆迁工地全面落实防尘措施,对防尘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限期整改,问题反复的要依法处罚、停工整改;增加机械化湿扫、冲洗和喷雾频次,中心城区主次干道每日机械化湿扫2次、喷雾作业4次,主城区周边交通干线机械化清扫每日2次,确保道路达到“七净七无”标准。
围绕烟花爆竹禁放专项行动,严格烟花爆竹监管,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违法违规生产、储存、运输、经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在重污染天气管控专项行动方面,实施错峰生产调控和加强重污染天气管控。严格落实工业源、移动源、扬尘源减排措施,发挥在线监控、用电监控、门禁系统作用,实现重污染天气有效管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