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汇算清缴后相关资料需留存5年
日期:08-20
2024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已结束。根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7号)规定,纳税人及代为办理汇算清缴的单位,需将全部综合所得、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自汇算清缴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那么,具体有哪些资料需要留存备查?记者为您梳理。
在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方面,需留存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在子女教育方面,若子女在境外接受教育,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境外教育佐证资料。
在继续教育方面,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职业资格相关证书等资料。
在大病医疗方面,需留存大病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纳税年度医药费用清单等资料。
在住房贷款利息方面,需留存住房贷款合同、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资料。
在住房租金方面,需留存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资料。
在赡养老人方面,需留存约定或指定分摊的书面分摊协议等资料。
洛报融媒记者 王若馨 通讯员 侯彦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