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白云飞)日前,洛阳市发布第3号总河长令,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并同步印发《洛阳市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实施方案(2025~2030年)》,面向“十五五”系统部署幸福河湖建设的目标任务和路径举措。
此举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论述和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高品质河湖生态环境支撑流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根据总河长令,我市将以建设幸福黄河、幸福母亲河为重点,全面推进省、市、县级幸福河湖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级、流域级幸福河湖,加快推进全水系、全域幸福河湖试点建设。至2025年,全市将完成1至2条省级、2至3条市级幸福河湖建设任务。至2027年年底,以县域为单元,各县区建设不少于1条市级及以上幸福河湖。至2030年年底,黄河干流洛阳段全部建成省级幸福黄河,列入我市“母亲河”名录的洛河、伊河、北汝河等主要河流及其重要支流全部建成市级及以上的幸福河湖,构建水安全、水生态、水文化、水经济协同发展的“洛阳模式”。
幸福河湖建设怎样精准发力?总河长令从治水理念、管护机制、特色彰显、推动全域全水系幸福河湖共治共享等维度,明确了幸福河湖建设的关键点和着力点。
——倡导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治水理念
坚持以人为本的生态治理理念,推动生态保护与民生福祉深度融合。统筹推进流域防洪安全与生态保护,构建标准适宜、布局合理的流域防洪减灾体系。严格落实“四水四定”原则,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实施母亲河复苏行动,加大断流、萎缩河道修复力度。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再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美好景象。
——建立健全长治久清的河湖管护机制
构建“党政主导、河长牵头、部门联动、属地负责”的工作机制,深化“河长+”协作模式,加强水利、公安、检察、司法等部门联合执法,健全跨界河湖共保联治机制,实行幸福河湖名录管理与动态调整,更好地治水之害、用水之利、彰水之美。
——探索建设具有洛阳特色的幸福河湖
深挖黄河文化、河洛文化内涵,强化大运河洛阳段等水利遗产活态保护,打造洛河、伊河生态文化长廊,因地制宜推进跨区域协同,塑造各具特色的文化标识型幸福河湖。加快推进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打造以河湖水系为依托的绿色产业链、生态农业带和优质服务业体系,让河湖资源转化为经济优势。
——推动全域全水系幸福河湖共治共享
立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战略,结合洛阳山水特色,开展全域幸福河湖试点县(区)建设和全水系幸福河湖试点建设,至2027年年底,全市力争建成1条全水系幸福河湖、2个县(区)域幸福河湖,并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加快实现河湖管理从基础整治向品质升级跨越,推动幸福河湖建设从“点上出彩”迈向“全域、全水系共兴”。
把蓝图变现实,关键在落实。总河长令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扛起治理保护河湖、建设幸福河湖的政治责任,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因地制宜、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级河长要亲自安排部署,确保幸福河湖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