涓涓细流,百川入海,倾“住”全力,干好服务民生大事。
日前,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换届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召开,选举产生了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办公室主任,审议通过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关于阶段性实施住房公积金提取支持政策的议案》,为我市公积金事业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数”说成效:累计归集992.10亿元,发放606.71亿元
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于2020年7月3日选举产生,五年来,管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于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从小处着眼,从末端发力,努力实现百姓住有所居,推动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民生实事成绩单:
——归集规模稳步增长。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992.10亿元,比2020年6月底增加461.02亿元,增长86.81%;归集余额352.13亿元,比2020年6月底增加141.53亿元,增长67.20%。
——全力保障群众安居。
截至2025年6月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606.71亿元,比2020年6月底增加263.87亿元,增长76.97%,为解决职工住房困难、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制度作用发挥明显。
2020年至2024年,市公积金中心实现增值收益18.95亿元,2024年较2020年增加1.23亿元,增长38.32%。截至2025年6月底,全市累计提取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45亿元,比2020年增加14.19亿元,增长61.03%,有力支持了我市廉租住房建设,为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过去五年:强保障优服务惠民生,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答卷”,永远没有最后一题,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坚持用心、用情解答好保障和服务民生的每一道题。五年来,近7万个家庭在洛阳安家落户,实现了安居梦,全市房地产市场也呈现稳中向好的良好态势。住房公积金制度成为我市住房保障体系和住房市场中的重要支撑力量。
——扛稳主责主业,做好科学决策。
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严格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住房公积金运作管理的重要事项依法、自主决策,先后召开会议11次,审议议题41个。
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房地产政策,及时调整修订公积金归集、贷款、提取、财务管理和内部监督等业务制度,先后出台了《洛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洛阳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管理办法》《洛阳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系列制度,为公积金业务开展提供制度保障。
五年来,我市归集住房公积金388.67亿元,年均增长7.7%;新增民营企业3923家、职工42956名,新增灵活就业人员12013人,在2024年发布的全国城市和地区住房公积金可持续发展报告中我市列全省首位。
——用足用好政策,夯实制度根基。
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探索公积金灵活使用方式,充分释放政策红利,持续助力我市城市建设。
先后审议通过了《洛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住房公积金助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措施》,将老旧小区自住住房内的供气、供热设施改造(安装)及电梯加装等个人支付部分纳入住房公积金提取范围,助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围绕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审议通过了《住房公积金助力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工作措施》《洛阳市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试行)》,通过提高青年人才租房提取、公积金贷款额度,放宽缴存时限及账户余额限制等,进一步拓展公积金政策红利覆盖面,为来洛青年提供安居保障。
——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担当作为。
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宗旨,聚焦中心大局,明确着力重点、主攻方向,确保市委决策在公积金工作中抓实抓细抓出彩。
积极调整相关政策,适应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支持更多缴存职工正常贷款合理购房,努力做到“应贷尽贷”。2020年审议通过《洛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推出个人住房公积金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拓展了公积金贷款模式;2023年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住房公积金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报告》,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核定及贷款利率执行标准;2024年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及贷款期限的议案》,将双职工缴存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至85万元,多子女家庭对应上浮20%,同时对高学历和专业技术等人才放宽缴存时限和账户余额等限制。
截至目前,全市共为多子女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11.2亿元,17000余名青年职工和青年人才通过公积金贷款在洛安家落户。
——加速数字转型,提升服务能力。
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积极推进公积金系统信息化建设,打通互联互通环节,提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先后上线智能客服“洛小金”,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完成国务院“企业开办一窗受理”系统对接,在全省首先实现公积金贷款存量数据和增量数据全部成功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并实现征信数据T+1动态更新;新增线上办理事项10项,租房提取、退休提取、提前还贷等一批高频次业务实现了线上办、掌上办,网办业务量超400万笔,占总业务量的75%;推出5项公积金业务“一件事一次办”服务,13项业务实现跨省通办。
常态化召开“金银合作”工作会,持续推进“群众家门口的公积金”示范网点建设,满足缴存职工“就近办、马上办”服务需求;扎实推动区域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建设,2021年,上线“公积金区域一体化”一期工程,2024年,取消洛阳与三门峡两地异地购房提取限制,同时,增加洛阳与济源、汝州、平顶山等地互认,公积金区域一体化协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恪守安全底线,强化运行监督。
市第三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和专家委员作用,每年听取并审议市公积金中心年度工作报告、上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决算和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收支预算情况,听取受托银行业务评价情况,不断提高公积金管理透明度。
2024年,审议通过并修订了《个人贷款项目准入管理办法》,推动担保方式由“住保公司独家担保”转换为“开发企业阶段性担保+住房抵押”,重构贷后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能力水平。此外,还审议通过《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确保管委会监督职责落实到位。
未来五年: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奋力开创公积金事业发展新局面
面向未来,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将继续践行“忠诚干净担当、为民便民惠民”的理念,紧盯信息化、区域一体化的行业大方向,抢抓机遇、改革创新,不断优化服务水平,奋力开创洛阳市公积金事业发展新局面。
未来五年,市第四届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工作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构建房地产市场发展新模式中更好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洛阳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把握政策机遇,突出制度优势。
在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方面强化政策研究,最大程度把政策红利转化为发展实效。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和群众住房需求,科学分析业务运行的制度堵点、百姓痛点、业务难点,及早制定前瞻性储备政策,适当给予新市民、青年人、多子女家庭政策倾斜,推动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非公企业缴存单位、灵活就业缴存人数持续增加,让更多职工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红利,帮助群众住上“好房子”。
——推进数字赋能,提高服务质量。
广泛应用数字技术,推动业务流程优化、模式创新和履职能力提升。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部署,建立完善更多“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机制,带动线上线下服务能力整体提升;提升“跨省通办”“亮码可办”服务,依托全国住房公积金监管服务平台,推动数据互联互通;运用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技术,探索建立功能完善、技术领先、安全可靠、运行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系统,全面提升服务效率和精准度。
——锚定一体化方向,推进深度融合。
深化打造“洛三联动”“洛济深度”合作样板,持续扩大公积金区域一体化版图。在已有一体化平台基础上,不断探索推出更多惠民政策措施,实现跨地市住房公积金信息互联、数据共享、业务互通工作目标,提升住房公积金异地业务办理便捷度,促进人才安居乐业。
——坚持党建引领,铸就服务品牌。
擦亮“洛小金”服务+党建品牌。加强党建引领,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提升党支部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打造一支政治作风、业务水平双过硬的工作队伍;在各管理部打造一批服务意识强、服务效能好、群众满意度高的星级服务岗,带动一线服务水平整体提升;与各受托银行开展合作,持续优化家门口的公积金服务网点建设,在满足缴存单位及职工“就近办、马上办”服务需求基础上,进一步将群众需求办好办优,树立良好品牌形象。
——加强管委会建设,完善决策体系。
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管委会委员选举、增免,确保委员代表性与管委会决策的权威性;加强委员公积金业务知识培训,邀请委员参与住房公积金日常政策讨论决策,提升委员专业水平;认清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形势,准确把握各项宏观经济政策,聚焦住房保障、城市更新等国家战略需求,探索公积金支持租购并举、老旧小区改造的新路径,推动政策供给与民生诉求精准对接。 李雅君 南梁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