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5-17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洛阳日报

品牌首店 来了有奖

日期:01-06
字号:
版面:第002版: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洛报融媒记者 李东慧 通讯员 谢芳)知名品牌首店进驻,给予最高200万元支持!记者日前从洛龙区获悉,该区在全市率先出台支持“首店经济”发展的奖励政策,着力提升消费品质,集聚城市人气,推动洛龙区消费迈向高端化、国际化。

洛龙区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政策,该区从加大首店首发支持力度、全力打造首店载体、促进消费新业态做大做强三个方面,对引进品牌首店、商业综合体集聚品牌首店等进行奖励支持。

该区还将对“首店经济”进行多领域的综合奖励。

——在房租奖励方面,知名品牌首店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500万元,且每年支付房租费用超过50万元的,将连续三年每年给予最高50万元的支持。

——对知名品牌首店开展的品牌推介、新品发布、商务交流活动等也将奖励,单个企业年度总奖励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对知名品牌首店在洛龙开展具有影响力的大型新品首发首秀活动的,将给予最高50万元资金补贴。

——对知名品牌首店开设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新设直营或加盟连锁店10个及以上的还将对店铺开设、物流等给予奖励。

——对成功推动首店在洛龙注册登记的中介服务机构、商业场所业主、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也将根据引进的数量、面积给予10万元至100万元的奖励。

该负责人介绍,洛龙区还将大力支持培育潮店、网红店,下一步,在该区重点商圈、特色商业街区设立吸引消费客流的潮店、时尚买手店、年客单量达到50万单的网红店,达到限上企业标准的都将给予20万元奖励。

按照计划,除了对首店企业进行奖励,洛龙区还将对全力打造首店载体的商业综合体等进行奖励。对成功引进知名品牌首店正常经营1年以上、签订3年及以上进驻协议的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业主等,每引进一个品牌给予10万元奖励;对商业综合体、商务楼宇等以招引知名品牌首店为目的进行的升级改造投入部分,按照20%比例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鼓励消费集聚升级,对商业综合体、商业街区年销售额达到5亿元的,每年最高奖励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