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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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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辆超载“百吨王”40分钟内接连落网

日期: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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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行动现场。受访单位供图

深圳晚报讯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罗明) 日前,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龙岗大队宝龙中队在深汕路开展夜间治超行动,短短40分钟内连续查获三辆严重超载的重型自卸货车。三辆车超载率分别高达130.71%、139.61%和171.36%,均远超法定限度。交警部门依法启动“一超三罚”机制,对驾驶人、车辆所有人及同一车辆使用单位——深圳市扬某隆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处以罚款、记分、扣证等严厉处罚。

交警部门提醒,超载运输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极易引发恶性事故。对严重超载行为,执法部门“零容忍”,交警部门将持续开展常态化治超行动,从源头上遏制超载乱象。

案例一:赣C5G**3,超载139.61%

当晚9时30分,龙岗大队宝龙中队民警在深汕路执勤时,拦停一辆号牌为赣C5G**3的重型自卸货车。经称重检测,该车核载31吨,实载货物74.28吨,超载率达139.61%。民警依法对车辆及司机驾驶证予以暂扣。

调查显示,该车所属单位为宜春市锦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为深圳市扬某隆科技有限公司。司机周某生当晚从宝龙装载砂石后,沿深汕公路行驶途中被查获。

案例二:赣CH5**1,超载130.71%

当晚9时51分,民警在深汕路同一路段查获号牌为赣CH5**1的重型自卸货车。经称重,该车核载31吨,实载71.52吨,超载130.71%。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及司机驾驶证。

经查,该车所属单位为宜春市江某物流有限公司,实际使用单位同为深圳市扬某隆科技有限公司。司机姚某江同样从宝龙装载砂石后行经深汕公路时被查。

案例三:赣C2Q**1,超载171.36%

当晚9时50分,即在查获赣CH5**1货车的前一分钟,民警还拦停了另一辆号牌为赣C2Q**1的重型自卸货车。经称重,该车核载25吨,实载67.84吨,超载率高达171.36%,为三车中最高。民警依法暂扣车辆及司机驾驶证。

调查发现,司机易某贤从宝龙装载砂石后,沿深汕公路行驶时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