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伊宵鸿) 随着智能家居的发展与应用,带有摄像头的智能密码锁、可视门铃渐成居家安防标配,由此引发的“镜头越界拍摄邻里”的侵权纠纷案件也日益增多。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典型的邻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业主董某在自家门及公共消防通道安装摄像头的行为构成侵权,须立即拆除摄像头、删掉监控数据。
摄像头越界惹邻居不满
邱某与董某是小区邻居,共用一条消防通道。董某出于自家安全考虑,在自家房门和公共通道上方各装一枚摄像头,监控范围可覆盖整条通道,完整无遗地摄录所有进出该通道人员的行迹,其中包括邱某及其家人、亲友的日常出入情况。邱某认为董某的两枚摄像头未避开相应隐私空间,多次沟通无果,以侵犯自家隐私、严重侵扰生活安宁为由,诉请法院判令董某拆除摄像头、删除相关监控数据,并就该侵犯隐私的行为公开道歉。
本案属于相邻通行纠纷。龙岗法院经审理认为,邻里共用通道虽属公共区域,但人员特定、空间封闭,在此安装摄像头,易获取居民出入轨迹、出行规律、访客信息等受保护的个人信息。
“保护自己”不能“监控他人”
本案中,董某的摄像头全面覆盖共用通道,虽未直对邱某家门,但完整摄录其一家行踪。董某未经邱某同意,擅自持续摄录、存储对方通行信息,缺乏合法性、正当性与必要性,已构成对邱某个人信息及隐私权益的侵害。龙岗法院判决董某立即拆除涉案摄像头,删除所有含邱某及其家人的监控数据。同时查明,董某未传播录像,邱某也无证据证明名誉受损,故道歉诉求不予支持。
“邻里相处应当相互尊重、互谅互让,在维护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充分顾及他人的隐私与个人信息权益。”龙岗法院承办法官表示,安防的核心是“保护自己”,而非“监控他人”,一旦镜头越界、过度采集邻居信息,就可能从合法安防变成隐私侵权。如基于安全等考虑确需安装摄像头的,应事先与相邻方友好沟通,合理调整拍摄角度,避开他人通行轨迹与私密区域,必要时可向小区物业报备,采取合法、适度、必要的方式进行安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