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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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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本月起可申请自愿多缴

日期: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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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李果) “我已经向公司提出提高个人公积金缴存的申请,为自己在深圳安居打好基础!”市民谢先生高兴地表示。4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职工可自愿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比例,最高12%,多缴全额归个人。有专业人士称,这为深圳市民打开了储蓄、节税、购房三重红利通道。

《管理办法》核心亮点清晰直白:单位缴存比例保持不变,同一单位统一标准;职工在单位比例基础上自愿上调,每年可调整一次;多缴资金100%进入个人账户,与单位缴存部分合并计息、统一使用,退休可全额提取,租房、还贷、购房都能用。

在深圳互联网公司工作的谢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每个月的缴存基数是2万元,单位按5%缴存公积金,每月单位缴1000元。新规实施后,他拟将个人比例从5%提至12%,每月个人缴2400 元,单位仍缴1000元,而账户每月入账3400元。在不考虑贷款额度上浮情形下,按公积金贷款额度=账户余额×16 倍计算,余额每多1万元,可贷额度提升16万元。谢先生原本需约26个月攒够5.25万余额、贷满84万元,现在仅需约15个月,提前11个月达标。

此前,深圳市已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此次《管理办法》将相关试点内容纳入,为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提供更完善的政策保障。《管理办法》还纳入了化解住房公积金欠缴纠纷的成熟实践经验,进一步提升纠纷化解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