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重拳整治电动自行车闯隧道上立交
日期:04-02
深圳晚报讯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戴润超) 4月1日,深圳市新版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措施生效,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划分三级限行区,部分限行区范围已优化调整。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明确划定电动自行车一级限行区,范围涵盖全市高速公路、快速路主道、未设置独立非机动车道的高架、隧道、立交(含匝道)等路段,该区域全天24小时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通行。据了解,此类路段日常车流密、车速快,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后与机动车混行,极易发生擦碰、摔倒、侧翻事故,甚至引发连环追尾等严重后果,不仅影响道路通行效率,更直接危及驾驶人及其他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
其中,隧道作为封闭性道路,其内部光线昏暗、视野受限,电动自行车违规驶入后,因与机动车存在车速差,后方车辆减速避让时易引发隧道内拥堵或追尾事故;若骑行者因紧张操作不当、紧急制动,极易导致车辆侧翻,加剧隧道拥堵,且易诱发二次事故。
当天上午,福田交警在新彩隧道北往南出口开展交通疏导时,同步开展电动车重点违法整治,严查违规驶入隧道路段的电动车,同步对违法行为人开展面对面交通安全教育,讲解违规通行的严重危害,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树立安全出行意识。
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福田大队梅林中队中队长陈建红介绍:“现场共查处1辆电动摩托车、1辆三轮车。该两车违规在禁止通行的隧道内行驶,违反相关限行规定,将依法按‘冲禁令’处罚,目前车辆已暂扣。”
交警提醒广大市民及时了解最新限行规定,切勿心存侥幸违规通行。同时,交警进一步强调,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不仅需要对应驾驶证,且在深圳区域内禁行。市民在购买时务必仔细辨别,选择合规门店购买合标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