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樊芸在全国两会上的建议冲上热搜,更让人振奋的是,住建部已经正式采纳:《物业管理条例》将要更名为《物业服务条例》,行业分类也将从 “物业管理” 改成 “物业服务”。
把“管理”改成“服务”,为什么会引发网友的强烈共鸣呢?因为这两个字,戳中了无数小区业主的痛点。
不少人都有这样的憋屈:花钱买房、按时交物业费,明明是小区的主人,却常常活得像个 “被管理者”。停车难、报修慢、公共收益不透明……一些物业服务没跟上,架子还不小。有网友吐槽:我不是请了个管家为我服务,而是请了个 “大爷” 回来管我。
物管物管,“管理” 二字,自带强势姿态,让一些物业忘了自己的身份。业主交的每一分钱,买的是安全、整洁的居住服务,而不是居高临下的管控。
这次改名,不是文字游戏,本质是法律定位、权利关系、行业逻辑的彻底重塑。从“管理”变“服务”,就是要明明白白地告诉所有物业:业主是甲方,你是乙方;业主是雇主,你是服务商;你的权力,来自业主的委托;你的工资,来自业主交的物业费。服务到位,拿钱理所当然;服务不到位,就可能被换掉。
另一位全国人大代表朱建弟的建议也直击要害:第一,物业定位是配套服务,不是独立的盈利机器,利润要设上限;第二,公共收益必须大头归业主,小区的 “私房钱”,要晒在阳光下;第三,物业费要透明、动态调整,并且引入第三方审计。
在城市生活,大家都是“小区人”。物业的问题,关系你我的切身利益。这些年来,跟物业有关的种种乱象,是该来个大扫除了。
(深圳报业集团评论员 彭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