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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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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主“不走寻常路”被立案调查

日期: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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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先生指认航行轨迹。 受访单位供图

涉事船舶。

深圳晚报讯 (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罗明) 一次自以为是的“抄近道”,让拥有十多年驾龄、曾多次出国航行的资深航海爱好者单先生付出了沉重的代价。近日,因驾驶帆船未向相关部门申报,擅自穿越香港水域,单先生被惠州海警局大亚湾工作站立案调查。

资深船主:经验主义下的“捷径”

单先生今年56岁,是一名资深航海爱好者,持有合法的私人游艇驾驶证。他曾驾驶帆船远赴东南亚,接触过不同国家的海域管理规则,自认为对航海规则“门儿清”。1月17日,单先生驾驶帆船,计划从大亚湾澳头前往南山蛇口。为了缩短航程,他决定不按常规航线行驶,而是试图穿越香港水域,以此作为“捷径”。

“香港水域就在眼前,我觉得这是海面的自然延伸,只是想‘借道’通过。”单先生回忆道,“我当时心存侥幸,以为只要我不上岸、不进入香港陆地,仅仅是‘过境’一下,就不算违法,也不需要办什么手续。这种基于经验的盲目自信,让我完全忽略了船舶出入境必须履行的法定申报义务。”

海警核查:航行数据清晰可查

由于帆船在途中突发故障,单先生未抵达目的地便返航。他原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返港后的例行检查却让这次违规航行露出了马脚。

海警执法员通过调取船舶AIS(自动识别系统)的历史轨迹,发现其航行数据明确显示了进入并穿越香港水域的记录。面对海警执法员的询问和摆在眼前的电子证据,单先生起初还想以“并未实际停靠香港”为由进行辩解。但在确凿的轨迹记录面前,他无法再自圆其说,最终承认是为了“省事”和“走捷径”故意闯入香港水域且未申报的违法事实。

法律解析:为何“借道”是“越境”

针对此案,大亚湾工作站执法员指出,不少航海爱好者和单先生存在相同误区,认为只要不上岸、不进港口,只是在香港水域“路过”就不算违法,这是非常错误的观念。

依据《出境入境管理法》,交通工具进出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如实申报,经查验准许后方可通行。香港水域属于中国边境管理特殊区域,任何中国籍船舶进出该区域,都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必要的申报手续。未经许可擅自进入或穿越,即属于“非法出入境”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依法受到相应的处罚。

单先生的事例并非个例,近年来,随着私人游艇和钓鱼艇的普及,类似的违法违规穿越边境水域案件时有发生。每一次违规的背后,都是对国家法律的漠视和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此次案例也为所有水上活动爱好者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