鲘门法庭“下沉指导”化解渔船自燃纠纷
日期:11-15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近日,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法院鲘门法庭主动融入基层治理,通过提前介入纠纷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程序,成功化解一起因渔船自燃引发的连环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今年4月,鲘门街道一艘渔船因私自改装发动机突发自燃,熊熊火势如脱缰野马般蔓延,致使周边多艘船只遭受“池鱼之殃”。事故发生后,涉事各方就赔偿问题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调解一度陷入僵局。
转机出现在渔政部门出具事故认定报告后。渔政部门、鲘门法庭和司法所等多家单位联合召开调解会,搭建起沟通的桥梁。初步调解成功后,鲘门法庭主动靠前指导,派出法官与干警前往司法所,为当事人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司法确认材料指导,将司法服务下沉、端口前移。
在鲘门法庭的协助下,当事人迅速备齐材料并提交至深汕法院。
深汕法院立案庭受案后立即安排专人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认为该调解协议程序合法、内容真实,符合司法确认法定条件,于48小时内出具了民事裁定书,为调解协议注入了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