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晚报讯 (记者 秦瑶 通讯员 方晓娜 杨冬梅) 记者从光明区委社会工作部获悉,近日光明区首次将社会工作领域相关标准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评分,保障了社会工作人才住房需求。
为增加光明区社会工作人才住房保障措施,促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稳定发展,光明区委社会工作部加强与光明区住建部门协调沟通,极力推动落实相关工作,经征求多方意见制定了“社会工作服务类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评分标准”。10月24日,该标准被纳入《光明区企事业单位保障性租赁住房配租评分标准》。
标准中明确,社会工作服务类分类标准为:区级社会工作协会及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要求申报机构符合相关资质,同时需拥有至少10名及以上全职在岗持证社工。保障性租赁住房分配数量与分配单位积分挂钩,按照积分高低划分为四档,共享有不低于90套配租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