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出口锂电池同比增长30.4%
日期:08-07
深圳晚报讯 (记者 李超) 8月6日,深晚记者从深圳海关了解到,今年上半年,深圳民营企业出口锂电池304.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4%。
据了解,锂离子电池属于国家规定的第九类危险货物,为确保货物运输安全,企业出口该类产品时,需向所在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海关出具合格证书后方可出口。深圳海关探索“检查验证+合格保证”改革试点研究,对同一生产商生产的危险货物包装,在盛装相同规格危险货物情况下,对总批次出具包装使用鉴定证书,同时允许企业在证书有效期内,分成若干批次申报出口,无需重复现场检验,检验次数缩减超60%。
为帮助锂电池民营企业充分降本减负、扩大出口,针对行业发展需求,深圳海关持续优化便企服务措施,强化AEO企业培育以及ERP对接指导,指派专人及时对接企业生产经营、属地查检、出口通关等方面诉求,将出证周期压缩在1个工作日内,有力提升整体通关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