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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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裆部藏匿2400件SD卡“闯关”

日期: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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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你能想象吗?深圳一男子为了偷逃税款近4000元,竟把2400件SD卡藏在裆部“闯关”,最终赔了夫人又折兵。日前,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走私普通货物罪依法判处李某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2024年3月,旅客李某在中英街联检大楼入境居民通道接受沙头角出入境边防检查站查验时神态异常、突然逃逸,被拦截后移交沙头角海关。海关在其裆部查获藏匿SD卡2400件,在其所推自行车车架处查获藏匿SD卡2267件。经计核,涉案货值三万余元,偷逃税款近四千元。

经核查,李某曾于2023年3月、4月先后因走私奢侈品衣物、废旧电子设备受到海关行政处罚,其本案行为属于“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情形,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李某被深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后,被法院判决拘役又并处罚金,涉案走私货物由扣押机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承办检察官表示,旅客携带行李物品出入境,应当以自用、合理数量为限,并接受海关监管。短期内多次往返旅客出入境时,只能携带旅途必需物品。对查获通过瞒报、人身藏匿、物品夹藏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构成走私行为的,海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长期以来,一些为收取“带工费”而频繁往返于通关口岸的“水客”,明知走私违法,却心存侥幸,混迹于客流中,通过各种方式走私应税货物、物品入境,扰乱国家进出口经济秩序。比如本案中李某在被海关行政处罚两次,且被没收走私货物、物品,接受法律警示教育后,仍不悔改,继续从事走私活动,最终受到刑罚处罚,得不偿失。此类案件虽为“小案”,但具有较强的教育、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