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钱娱乐故意不还款 男子获刑半年
日期:02-17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李蔚然 邵李鸣) 负债累累却拖着不还,暗地里豪掷百万元娱乐消费,对已生效判决置之不理。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对这种“任性”的被执行人发出判决书,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2006年6月,张某因公司资金周转陷入困境,向朋友李某借款。双方约定以李某的房产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贷款所得资金供张某使用,同时张某将承担向银行的还款责任。贷款期限届满后,张某仍有部分贷款未能还清,李某只得自掏腰包向银行垫付贷款。在多次催促还款无果后,2009年5月,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张某归还欠款。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张某向李某返还款项43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张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张某为逃避履行还款义务,申请开通了新的网银账户用于各种款项收支,该账户期间的款项支出高达152万余元,其中有大量支出用于桑拿按摩、游戏充值、聚会吃饭等休闲娱乐活动消费。
南山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执行人张某明明有钱却大肆娱乐消费,故意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法院认为,张某的行为已严重妨碍法院执行工作,致使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依法将相关证据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2024年7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案件审理阶段,经法官释明,张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并表示将积极履行还款义务。综上,南山区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张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承办法官表示,不少被执行人存在侥幸心理规避执行,企图让生效法律文书沦为一纸“空文”,触碰法律底线,既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还严重侵蚀社会诚信根基和司法权威,必会迎来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