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县(市、区)成为首批广东省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 南山福田龙华在列
日期:10-03
深圳特区报广州10月1日电(驻穗记者 陈行)近日,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发布《关于命名第一批广东省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的通知》。
通知明确,命名深圳南山区、广州黄埔区、深圳福田区、佛山禅城区、广州南沙区、珠海金湾区、广州花都区、深圳龙华区、中山市翠亨新区等9个县(市、区)为第一批“广东省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
据悉,安全发展城市命名有效期为5年,对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及以上涉城市安全事故、12个月内发生3起及以上较大涉城市安全事故等《评价管理方案》规定的相关情形,不再具备示范引领作用的城市,将按程序撤销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