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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A328-004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事宜的公示

日期:10-01
字号:大中小
版面:04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规定,现就A328-004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情况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A328-0045宗地位于新桥街道广深公路与新和大道交会处西北侧,用地性质为普通工业用地,建设用地面积为24819.17平方米,用地单位为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于2026年6月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4403062026YG0044693号)。

二、变更事项

(一)既有条款变更

用地单位由“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调整为“深圳市新桥股份合作公司、深圳市特发中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二)其他规划设计条件不变。

三、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10日(1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ba/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一楼宣传区;

2.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中心路239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桥街道新和大道与大围二路交会处东北侧。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在公示网站下载或现场领取公众意见征询表,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收件人:何工;联系电话:0755-27814976;请在信封上注明“A328-004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baglj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A328-0045宗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公示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A328-0045宗地位置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