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不动产单元代码为440311206007GB01162W00000000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2026年9月30日至2026年10月19日,挂牌期自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30日15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本公告出让宗地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宗地出让条件
(一)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二)本公告出让宗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不得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允许抵押,但抵押价值不得超过合同剩余年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残值之和。
(三)本公告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5年内开工,4年内竣工。
(四)本公告出让宗地东、西地块跨凤林路采用空中连廊合理连通,连通后凤林路上方空间应满足市政道路净空要求及《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城市人行天桥与人行地道技术规范》《深圳市建筑设计规则》等相关标准规范,具体以审批方案为准。
竞得人可根据宗地图内阴影部分地上连通空间最大水平投影建设连廊,具体空间范围以实际建成为准,在完成规划验收后,由竞得人申请一并调整宗地范围。
(五)本公告出让宗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竞得人须按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结论采取地质灾害防治措施,落实“三同时”制度,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防因工程建设引发地质灾害。
(六)本公告出让宗地位于现状西气东输二线广东深圳市光明区段、次高压燃气管道、规划高压燃气管道建议安评范围内,竞得人须在项目设计、建设、运营过程中依法做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须落实安全评价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及建设运营单位提出的建议措施,同时满足《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和《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2019〕2号)等规定要求。
(七)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应结合项目生产工艺、环境影响及周边建成情况合理进行建筑布局,须按照《深圳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工业上楼”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深污防攻坚办〔2024〕39号)要求配套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并严格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应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意见。企业正式入驻前竞得人须按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八)本公告出让宗地内存有新建排水设施需保留,竞得人须无条件配合后期管养维护,如需进行改造,应将方案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原则上不得进行结构性改造。在施工过程中如涉及其他市政管线,竞得人须按照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好防护措施,如需迁改须及时出具相关设计方案或管线保护方案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核。
(九)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在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须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提交交通影响评价报告书。
(十)本公告出让宗地进入18号线规划控制预警区482.04平方米,本宗地围护结构锚索等施工措施构件禁止侵入18号线规划控制区。
(十一)本公告出让宗地应满足《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及市、区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书面意见。
(十二)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考虑提前预留再生水利用设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行业用水定额最严苛值,并及时将“节水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报水务主管部门审核。
(十三)本公告出让宗地竞得人须落实绿色建筑、BIM技术应用等相关规定。
本公告出让宗地其他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详见公告附件。
(十四)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均可独立申请(不支持联合申请)竞买本公告出让宗地。
四、竞买申请程序
(一)竞买咨询
竞买申请人应当在公告期内(工作日),须就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等有关情况向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咨询,并在申请竞买时提交《承诺函》。
(二)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三)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网上注册后,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统一用户中心,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四)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8日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五)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2026年10月30日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楼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申请确认竞买资格须提交的材料详见《竞买须知》。
五、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30日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楼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挂牌期截止时,属“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六、成交与申请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提出竞买资格条件核实,核实通过后与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
七、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竞买结束后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也可申请原路无息退还。
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缴纳土地出让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土地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九、“交地即交证”服务
竞买人应在提交竞买申请时,同意在申请《出让合同》签订环节,按“交地即交证”模式同步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签订《出让合同》、办理《付清地价款证明》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十、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补充公告,不再另行通知。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深圳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申报缴费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承诺函》等)。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径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咨询电话:(0755)27439229。
深圳市光明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叉处公共服务平台6楼 ;
咨询电话:(0755)88213460。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
咨询电话:(0755)82713074;
网址:https://www.szggzy.com/jygg/list.html?id=tdky。
出 让 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