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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善水路(光侨路-马头岭路)及清溪路(柴山路-善水路)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公示

日期: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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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 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光明区建筑工务署申请办理善水路(光侨路-马头岭路)及清溪路(柴山路-善水路)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经核查,上述项目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现对善水路(光侨路-马头岭路)及清溪路(柴山路-善水路)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30日(3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二、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圳园路268号

3.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新湖街道光侨路与楼村一号路交叉口东南侧

三、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书面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406室;收件人:徐工;联系电话:0755-27403885;并在信封上注明“善水路(光侨路-马头岭路)及清溪路(柴山路-善水路)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gmjggxm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善水路(光侨路-马头岭路)及清溪路(柴山路-善水路)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公众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相关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并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善水路(光侨路-马头岭路)及清溪路(柴山路-善水路)涉及基本生态控制线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