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申请办理E2021划006、E2023划007、E2023划008、E2026-0017、E2026-0018五宗地(以下简称“E2021划006等五宗地”)合宗事宜,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已受理该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现将合宗事项公示如下:
一、宗地情况
(一)合宗前
E2021划006等五宗地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片区上北村创新大道北侧,权利人均为深圳市公安局,土地用途均为特殊用地。其中,E2021划006宗地面积100285平方米(原为2000-114坐标,转换后为100261平方米)、E2023划007宗地面积45225平方米(原为2000-114坐标,转换后为45220平方米)、E2023划008宗地面积153815平方米(2000-115)、E2026-0017宗地面积25603平方米(2000-115)、E2026-0018宗地面积599平方米(2000-115)。
(二)合宗后
合宗后宗地号E2026-0021,用地面积为325498平方米,为上述五宗地用地范围之和。土地用途为特殊用地。原E2021划006等五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约定的权利义务等相关要求,继续由E2026-0021宗地土地使用权人履行。
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情况
(一)合宗前
1.E2021划006宗地。用地面积100285平方米(原为2000-114坐标,转换后为100261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容积率0.5,新建建筑总面积30426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含图书馆、学员中心等)18921平方米、特殊建筑(含模拟工厂、模拟市委南门、搏击训练馆、风雨训练场(兼篮球场))11362平方米、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含门卫室等)143平方米。
2.E2023划007宗地。用地面积45225平方米(原为2000-114坐标,转换后为4522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容积率0.5,新建建筑总面积21906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含教研楼)21906平方米。
3.E2023划008宗地。用地面积153815平方米(2000-115),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容积率0.5,新建建筑总面积65915平方米,其中,特殊建筑26535平方米、宿舍(含学员宿舍、教职工宿舍等)29963平方米、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含食堂、设备用房、特种车辆停车棚等)9417平方米。
4.E2026-0017宗地。用地面积25603平方米(2000-115),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容积率1.0,新建建筑总面积23271平方米,其中,宿舍(具体含学员宿舍)23271.00平方米
5.E2026-0018宗地。用地面积599平方米(2000-115),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新建建筑总面积0平方米。
(二)合宗后
合宗后E2026-0021宗地用地面积为325498平方米(2000-115),用地性质为特殊用地,容积率≤0.5,新建建筑面积为141518平方米。其中,教育设施(含教研楼、图书馆、学员中心等)40827平方米、特殊建筑37897平方米、宿舍(含教职工宿舍、学员宿舍等)53234平方米、市政设施(含垃圾转运站及再生资源回收站等)193平方米、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含门卫室、食堂、设备用房、特种车辆停车棚及保养间等)9367平方米。
具体详见公示图表。
三、公示时间
2026年9月19日起至2026年10月8日(20个自然日)。如公示截止日期逢节假日或周末,公示意见收集截止日期顺延至节假日或周末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四、公示渠道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时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上公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二)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深汕管理局大厅
2.项目现场
地址: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新大道与创智路交会处警训基地项目公告栏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均可就公示内容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提供真实姓名(须由提交人签名)、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住址及联系方式,单位或组织提交反馈意见的应当加盖公章、提交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请通过以下渠道反馈:
(一)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鹅埠街道创富路文贞楼1栋2楼(邮编518200);收件人:单工;联系电话:0755-22106817;并在信封上注明“E2021划006、E2023划007、E2023划008、E2026-0017、E2026-0018五宗地合宗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相关事项反馈意见”(日期以邮戳为准);
(二)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s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照“E2021划006、E2023划007、E2023划008、E2026-0017、E2026-0018五宗地合宗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变更相关事项反馈意见+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公众意见征询截止后,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按程序审批。
特此公示。
附件:公示图表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汕管理局
202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