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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既要“管得住”也要“行得通”

日期:08-30
字号:大中小
版面:04 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玮玮

如何为电动自行车无序行驶套上缰绳?近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首次以国家立法高度对电动自行车作出系统性规定,旨在对电动自行车既要“管得住”,也要“行得通”。

溯源:违规行为背后有多重因素

在深圳交警和人民调解员处理的案件里,电动自行车违规行为高度集中。“超速行驶、改装、加装雨棚、载人、逆行、闯红灯、不戴头盔、地铁拉客、酒后行驶……这些都是纠纷调解中常见的违规行为。”光明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主任洪铭源告诉记者,去年至今调委会调解道交纠纷案件超1100宗,其中电动自行车类纠纷占六至七成。

深圳市政协委员黄德华认为,矛盾突出的原因在于城市发展超出了原来规划设计的想象。

一些骑车人法治意识薄弱。洪铭源结合调解实践总结为:“侥幸心理很重,对风险认识不够。”许多人对改装电动自行车属于违法行为认知不足,不少外卖骑手受平台时效压力驱动,存在闯红灯、逆行等动机。

勒缰:从“只罚骑车人”到“严查卖车人”

非法改装是深圳电动自行车最隐蔽也最危险的乱象。维修门店提供“软件解码”、更换大功率电池,一辆合规车“解码提速”后就能变成“脱缰野马”。

“非法改装屡禁不止,根源在于用户端提速的需求和改装商家逐利的动机。销售维修、加装配件端具有极强的灵活性和隐蔽性,是监管薄弱环节。”广东瀛尊律所律师扈林说。

同时,多位受访者均提到,要深挖背后违法链条,对骑手违法事故溯源倒查销售改装商家、外卖快递平台主体责任,对企业高频违法事故落实通报、责令改正等教育或处罚制度。

深耕:以法治化精细化方式治理顽疾

电动自行车治理,不是“禁”与“放”的简单选择题。

“城市以人为本,每个群体的出行需求都应该被看见、尊重、保护。”黄德华主张理性看待问题,平衡好不同的交通需求,“不能仅用限行、禁行等‘一刀切’方式,应在加强管理的同时,尽可能通过规划建设开辟专门通道、增加道路保障”。

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滕宏庆建议,完善执法过程中的配套举措,以分时、分地段等精细化治理方式推进解决问题,比如道路条件好的区域实行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分离”;对学校、医院周边地段管理更严格……他特别点赞深圳交警的“四选一”教育劝导模式,“对于轻微违法,以柔性执法方式更符合现阶段的情况”。

受访者普遍认为,应将普法贯穿电动自行车产销用全流程,尤其要推动骑车人树立法治意识。洪铭源建议,增强安全警示、普法信息推送。滕宏庆认为,可以在购车、上牌阶段,通过警示片、真实案例让骑车人学习培训后再上路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