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解树森)近日,光明区正式启动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租户公约》签约活动,把安全管理直接延伸到出租屋,通过“公约签约+技能培训”的创新模式,规范骑行。
“签约主体有两类,一方是我们的业主或者是管理人,另一方是租户,实际上它是一种共治的形式。”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光明大队二级高级警长夏旭昆介绍,“此次《租户公约》探索的重点,不仅是让居民‘签一份公约’,更重要的是通过一份通俗易懂、群众容易接受的安全公约,把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融入出租屋日常管理,推动形成人人知安全、人人讲安全、人人参与安全治理的社区氛围。”
《租户公约》主要包括依法登记上牌、不驾驶无牌和非法改装车辆,骑行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超速,杜绝酒后骑行,注意观察道路环境、远离重型货车盲区,不乱停放、不堆放废弃电动自行车等内容。
针对居民尤其是中老年、新手骑手骑行不规范、应急处置能力弱等问题,现场设置模拟骑行场景,工作人员全程指导居民练习起步、刹车、转弯、避让行人、规范佩戴头盔等基础操作,重点强调避免出现危险骑行行为,进一步提升居民规范骑行和应急避险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