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资本要素 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日期:01-12
■ 杨宜勇
《深圳市推动并购重组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出台,不是简单的地方产业政策调整,而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在新时代的生动实践。它以资本为纽带,以并购重组为手段,深度回应了“如何让资本服务于新质生产力培育”这一核心命题,既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又彰显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为理解“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供了可操作、可检验的“深圳样本”。
其理论内核是资本重构与生产力跃迁的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认为,生产力的发展必然要求生产关系与之相适应。新质生产力以科技创新为核心驱动力,以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为主要特征,本质上是生产力发展的“质变形态”,这就要求资本配置必须突破传统模式,实现从“规模扩张”到“质效提升”的根本转变。
把资本作为创新要素的“聚合器”。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具有“跨域协同、系统集成”的鲜明特征。单一企业的技术研发往往受限于资金、人才、场景等资源瓶颈,而并购重组通过资本的纽带作用,打破了创新要素的“孤岛效应”。《方案》聚焦的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等新兴产业,其技术突破需要“基础研究—应用开发—产业转化”全链条协同:高校实验室的基础理论成果需要企业的工程化能力落地,初创公司的颠覆性技术需要龙头企业的产业链资源支撑,中小企业的细分领域优势需要与平台企业的生态体系融合。《方案》中支持“链主”企业整合产业链上下游的政策导向,正是通过资本力量推动创新要素“跨界流动、优势互补”。例如,某新能源企业通过并购固态电池材料公司,可将实验室技术转化周期大幅缩短;某智能制造企业收购工业软件公司,可实现“硬件+软件”一体化解决方案的快速迭代。这种资本驱动的要素重组,本质上是生产关系适应新质生产力发展的主动调整,让分散的创新势能汇聚成系统性创新动能。
构建“有边界、有温度、有韧性”的资本治理范式
资本具有“逐利性”与“工具性”的双重属性:放任其无序扩张,可能导致垄断、风险累积等问题;过度抑制其活力,则会阻碍创新与效率提升。深圳《方案》的核心创新,在于构建了一套“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资本治理体系,让资本在服务新质生产力的轨道上规范运行。
重视“耐心资本”培育,重构资本的“时间价值观”。新质生产力的培育需要“慢变量”思维:芯片制造的工艺突破需要十年磨一剑,量子计算的商业化应用需要长期技术积累。但传统资本的“短期回报导向”往往与创新的“长期价值逻辑”相冲突——部分私募股权基金为追求3—5年退出周期,迫使企业牺牲长期研发投入换取短期利润。方案提出“形成万亿级‘20+8’产业基金群”并引入“耐心资本”,从根本上改变资本的“时间偏好”。这种“耐心资本”的注入,本质上是通过制度设计矫正资本的短视性,使其与新质生产力的成长规律相匹配,彰显了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长期主义优势。
提高监管与服务的“协同性”,为资本划定“红绿灯”。深圳《方案》在激活资本活力的同时,强化风险防控与要素保障,防范资本无序扩张风险。如,提升并购交易关键环节的合规性审查,加强对恶意收购的防范,依法依规惩戒交易中的违法行为,从严审查可能导致市场垄断或阻碍技术创新的并购交易,倡导在确保资产债务稳健的前提下审慎推进并购重组等。这种“放管结合”的治理逻辑,既保障了资本在创新领域的“试错空间”,又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实现了“活力与安全”的动态平衡。
深度融入国家战略的“局部突破”
聚焦从“城市实践”到“国家战略”的格局升华。深圳的并购重组方案绝非“地方自循环”,而是深度融入国家战略的“局部突破”。《方案》中“联通香港资本市场打通境内外并购资源”的部署,具有多重战略意义:一方面,借助香港国际资本市场的融资优势,为深圳企业并购全球优质技术、人才资源提供通道;另一方面,通过深港协同构建“跨境资本流动闭环”,让香港的国际资本有序参与内地新质生产力培育,同时将内地的创新成果通过香港推向全球市场,增强我国在全球产业链中的话语权。
总而言之,深圳的并购重组方案既坚持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的基本原理,又立足新时代实践创新丰富了资本治理的“中国方案”——让资本的“逐利性”服务于创新的“价值性”,让市场的“效率性”服从于人民的“目的性”。这一探索不仅为深圳培育新质生产力提供了路径指引,更为全国范围内“用好资本、管好资本”贡献了可复制的经验。
(作者系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二级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