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熊丙奇
日前,浙江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社会事务进校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七种情形的社会事务一律不得进校园。包括未经同级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批、与学生年龄层次不匹配、含商业行为或借机收费、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强制安装无关APP或参与点赞投票等重留痕轻实效活动、要求教师承担巡河护林等。
长期以来,各类社会事务扎堆进校园,已成教育领域一大痛点。繁多的社会事务进校园,不但增加教师的非教学负担、分散教师的教学精力,更催生了以形式主义方式应付社会事务的歪风,既影响学校育人形象,也容易引发家校矛盾。
浙江此举,是对中央减负政策的精准落实。从2019年中办国办发布《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到去年底教育部明确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制度”,层层递进的政策部署,直指社会事务向学校教师“乱摊派”的弊病。此次浙江明确7类情形一律不得进校园,划定出更为清晰、明确的行为准则。
但政策落地的关键,在于破解“文件硬、落实软”的顽疾。现实中,不少教师明知任务不合理却不敢拒绝,根源在于考核评价被非教学事务绑架——相关任务完成情况与学校评优、教师晋升挂钩,倒逼学校和教师被动应付。更有甚者,一些地方以“落实减负”为名,又布置转发点赞等新任务,陷入“以形式主义反形式主义”的怪圈。
根治乱象,既要强化监督问责,畅通各种反映渠道,更要深化教育评价改革,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精神,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建立以专业能力、教学实绩为核心的评价体系,才能让学校和教师有底气对不合理事务说“不”。唯有斩断非教学事务与考核评价的捆绑链条,才能真正为教师松绑,让他们潜心深耕教书育人的主业。(作者系知名教育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