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对下列申请人关于补建房改档案的申请已经受理,相关住房原产权单位均为深圳安华工业公司。如相关单位或个人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书面材料送达深圳市宝安区住房和建设局,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办将为申请人办理补建政策住房房改档案手续。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甲岸路17号,联系电话:85901718。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202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