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优化调整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及机场、口岸、码头、车站严格管理区域的通告
日期:12-30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顺畅,结合我市道路通行现状,我局决定对全市违法停车严格管理路段(以下简称“严管路”)与机场、口岸、码头、车站四类严格管理区域(以下简称“四类区域”)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优化调整后的严管路共1571条,包含全时段严格管理路段1049条,分时段严格管理路段522条。
二、全时段严格管理路段中,包含交通繁忙路段274条、普通严管路775条。交管部门对上述路段从严管理,对路段内的违法停车行为全时段严格执法。
三、分时段严格管理路段的严管时段为工作日7时至9时、17时30分至19时30分。在严管时段内,交管部门对上述路段按照普通严管路进行从严管理,对路段内的违法停车行为严格执法;在非严管时段内,按照非严管路进行管理。
四、严管路的范围包括该路段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专用车道和辅道等。
五、在全时段严格管理路段或分时段严格管理路段的严管时段内违规停放车辆或者临时停车的,交管部门采取严格管理措施。
六、机动车在“四类区域”违法停放、临时停车的,交管部门将依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责令立即驶离并依法处罚。以上合围区域含合围道路及区域内所有道路。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之前发布的通告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具体路段信息请登录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http://szjj.sz.gov.cn)查询。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