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家在中国法治论坛(2025)暨第十六届中国法学家论坛上建言献策 强化涉外法治人才培养
日期:12-30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戚金城)12月29日,由中国法学会、广东省委政法委、深圳市委市政府主办的中国法治论坛(2025)暨第十六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在深圳举行,主题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来自全国各地的法学专家围绕“法治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法治护航高水平对外开放”“法治助力高效能治理”“推动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等四个单元的专题进行交流研讨,为“十五五”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
“传统的涉外法治工作呈现被动回应和个案处置的特征,面对日趋复杂的国际环境,被动防御已不足以维护我们的海外利益。这要求我们不仅要善于利用现有的条件、规则维护权益,更要积极地参与并引领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大学法学院院长熊伟表示,深圳涉外法治建设走在全国前列,这些成绩得益于本土的、地方性的创新,如深圳建设了企业出海法律服务和查明中心这一公共平台为企业出海提供域外法律查明服务,并发挥毗邻港澳的优势对机制对接、规则衔接、程序便利等涉外法治领域进行了系列有益的探索。
“我认为有必要实施能力跃迁工程,让涉外法治从文本更多地走向实践。”熊伟建议,“例如,在司法领域大力支持国际商事法庭建设,推广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在执法领域与重点国家共建执法安全的合作机制。”他还表示,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主体,但更重要的是到实践中去培养人才,希望深圳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方面多下功夫,建立高校与实务部门的协作机制,打造一个加强双方交流合作的平台,促进学界与业界的共同进步。
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国际私法研究会会长、武汉大学人文社会科学资深教授黄进表示,打造高素质涉外法治人才队伍要强化法学院校涉外法治人才专业培养,如加强国际法学科专业建设、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改革、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培养机制,加大实践教学力度。此外,还要开展涉外法治继续教育培训,健全人才引进、选拔、使用、管理机制,做好高端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储备。
今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表决通过,推动我国仲裁制度建设进入新阶段。在本次论坛中,仲裁是一个被提及的高频词汇。中国商业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教授李燕表示:“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粤港澳大湾区要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仲裁协同很有必要。如果大湾区的仲裁程序不衔接,裁决执行不顺畅,企业在仲裁过程中就会觉得特别麻烦,往往舍近求远转而到新加坡或英国伦敦选择仲裁。”
“一国两制三法域的格局,为全球提供了一个独一无二的平台。我认为香港应该在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港澳应主动与内地进行规则衔接、人才对接,要全面利用自身软实力助力内地企业并船出海,也可以在‘一带一路’海外投资中保护内地出海企业,与内地企业共同应对法律风险。”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香港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