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贾春华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协同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深入学习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大力弘扬“诚信诚实、依法统计”的职业道德,持续深化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对于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强化统计法治思维,增强依法履职自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法治思维,强调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2024年9月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充分体现党中央对统计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进一步健全了统计体制机制,完善了统计数据责任体系,强化了统计监督检查,加大了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为新时代统计事业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统计调查工作者必须在法律授权范围内开展活动,依法设立统计调查项目,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管理和公布统计资料,做到于法有据、权责统一,严守统计调查边界,杜绝超越法定权限、违反程序规定的行为,自觉将统计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
严格程序,公平公正。作为法律赋予统计部门的重要职责,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是确保统计法律法规与各项统计制度落地实施、保障统计数据质量的关键手段,对于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以及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至关重要。日常统计调查工作中,既要充分发挥统计执法检查对统计行为的规范与监督作用,更要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案件处理。一方面,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每一个执法环节规范到位,避免程序瑕疵导致执法无效。另一方面,要依法加强对统计执法权力的制约,防止在行政处罚中出现“同案不同罚”的情况,切实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公开透明,协同共治。面对防治统计造假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统计调查工作还需要在多方面同步推进。在统计执法与宣传方面,应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履行告知义务,加强违法警示。在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赋能政府统计方面,不断加强探索与应用,为统计现代化改革探寻更多可能性。在畅通统计工作运行机制方面,坚决落实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统筹衔接、有机贯通,加强与各行业、各领域、各部门的对接沟通,凝聚统计工作合力。
恪守统计职业道德,筑牢统计工作根基
统计是诚信诚实的职业,“诚信诚实、依法统计”是统计工作者必须恪守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加强统计职业道德教育,是提升统计队伍战斗力、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的基础性工作。
诚信诚实,不逾越底线。引导广大统计从业人员深刻认识诚信是立身之本、立业之基,将搞准搞实统计数据作为首要职责,贯穿于数据采集、报送、分析、发布与解读的全过程,坚守统计数据质量这一生命线。持续提升统计工作的公开性与透明度,关注社会公众微观感知与宏观数据之间的“温差”,增进公众对统计工作的理解信任,切实维护政府统计公信力。坚持深入基层掌握实情,发挥呈阅件、调研信息等“直通车”和“短平快”的优势,在反馈民意诉求、改善民生幸福等方面发挥有效作用,用优质多元的统计产品回应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更高要求和更多期待。
依法统计,不触碰红线。教育统计人员严格依照统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计政令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依法依规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职权,对收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和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自觉抵制各类统计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杜绝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扎实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行动,强化不诚实不诚信统计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对违反职业道德、参与数据造假的行为“零容忍”,持续巩固“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良好统计生态。
深化统计普法宣传,厚植统计法治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推进全民守法作为基础工程,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是推进依法统计、提升社会统计意识的重要途径。随着统计“八五”普法规划圆满收官,深圳统计法治宣传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健全,宣传教育精准性有效性持续增强。
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落实统计法进党校要求,将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局、处级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线上学习必修课,推动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事业观,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的意识和履职能力。
强化统计人员法治能力。通过法治工作会议、业务培训、“岗位大练兵”、统计知识大比拼活动、警示教育等多种方式,组织统计人员学习党内法律法规、统计法律法规和中央重要统计改革文件等,每年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统计网络培训平台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等,推动全体统计干部职工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夯实防治统计造假思想根基。
抓实统计调查对象普法。将统计普法与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劳动力调查、住户调查等各调查专业的年报定报布置、业务培训、数据质量检查、走访调研等日常工作深度融合,深化基层辅助调查员和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认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和典型案例,强化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引导统计调查对象认真履行法定统计义务,为统计工作顺利开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扩大社会公众普法覆盖。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国家宪法日、“12·8”《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集中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扩大统计工作社会影响力。积极运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制作推送漫画、动漫、有奖问答等通俗易懂的普法产品,增强普法宣传的吸引力和覆盖面。深入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等宣传,讲好新时代统计法治故事,有效提升统计法治传播力。
征途如虹,重任在肩。我们必须以“时时放心不下”的政治责任感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使命感,不断筑牢统计事业的法治根基,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诚信精神,奋力谱写统计法治建设新篇章,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统计支撑、注入强大统计动能!
(作者系国家统计局深圳调查队党组书记、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