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街道分别于2025年5月和2025年7月对庐江春天公寓物业权利人初步核实结果进行第三批次、第四批次公示。根据核实公示及房屋办证相关流程,经审核,现将庐江春天公寓第三批次、第四批次被搬迁人(即2011年协议签约人)情况进行公示。
一、现场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23号笋岗大厦五楼;
(二)深圳市笋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23号笋岗大厦六楼;
(三)庐江春天公寓,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笋岗村207号公告栏。
二、网上公示网址
http://www.szlh.gov.cn/lhsgjdbsc/gkmlpt/mindex
三、公示媒体
《深圳特区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个自然日,自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6日。
五、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26日。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城市建设办公室(深圳市罗湖区宝岗路99号笋岗街道便民服务中心304)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0755-82333326
陈女士,联系电话:0755-82333350
特此公示。
附件:庐江春天公寓被搬迁人情况公示表
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办事处
2025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