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华强云产业园管理有限公司:
因地铁22号线一期工程梅丰站项目建设需要,我局已作出《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收回B405-0270宗地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深规划资源福收决〔2025〕3号)。因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多次与你公司协商收地补偿事宜未能达成协议,根据《深圳市土地征用与收回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现作出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补偿安置决定如下:
一、根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关于收回B405-0270宗地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深规划资源福收决〔2025〕3号),收回B405-0270宗地地块一约37.87平方米、地块二约18.93平方米(共计面积约56.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具体位置、范围、坐标等详见附件。
二、根据《深圳地铁22号线一期工程梅丰站收地项目估价报告》(深英评字2025第FTMFDT-001号),B405-0270宗地被收回土地的评估补偿金额为¥98,321元,大写人民币玖万捌仟叁佰贰拾壹元整。若需领取上述估价报告,请携带不动产权证书相关材料到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领取(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沙路2号国防大厦616)。
三、请你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到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领取上述补偿款。
四、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深圳市人民政府或福田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依法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
2025年11月28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福田管理局联系人:潘工、黄工,联系电话:0755-83138820;福田区住房建设和土地整备事务中心联系人:钟工、龙工,联系电话:0755-82536219、0755-8359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