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的决定》经深圳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30日通过,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2月4日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