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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6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关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公示

日期: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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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3年3月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2021年7月取得规划批复,2025年7月取得第一次规划修改批复。为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实施主体深圳市鸿怡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按照《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第十二条降低项目应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该规划修改事项已经我局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新木路与文新路交会处。

二、修改原则

在不突破已批准法定图则强制性内容、不增加经营性建筑面积的前提下,对规划指标、公共配套设施和城市设计等内容进行修改。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规划指标和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1.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深建规〔2025〕11号),将已批规划的“规划容积112166平方米、住宅7711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9625平方米)”修改为“规划容积106093平方米、住宅71037平方米(含无偿移交政府的保障性住房3552平方米)”。

2.基于实际使用需求,增加社区健康服务中心配建规模,将已批规划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2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440平方米(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200平方米、托育机构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30平方米)”修改为“社区健康服务中心1200平方米、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440平方米(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300平方米、托育机构300平方米、社区警务室30平方米)”。

(二)关于城市设计内容的修改

结合项目幼儿园及公共开放空间布局,取消“01地块沿山塘路设置骑楼”事宜。

四、公示渠道

(一)实地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安大道309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社区新村富新路108-1号

(二)网上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门户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五、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自2025年11月21日起至2025年11月27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1.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南工;联系电话:0755-28906941;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2.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平湖街道新木新村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地上空间控制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