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盐田旧墟镇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墟镇项目”)一期位于盐田区盐田街道旧墟镇片区。墟镇项目用地面积188355.3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59030.8平方米,开发建设用地面积96654.4平方米。其中一期拆除用地面积61198.2平方米,建设用地面积32879.0平方米(详见附图1)。
2023年11月2日,深圳市好好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好年公司”)取得墟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资格。2025年10月27日,好好年公司向我局申请撤销墟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资格;2025年10月30日,深圳海御湾熹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御湾熹公司”)向我局申请确认墟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
根据好好年公司、海御湾熹公司提交的资料显示,双方已就墟镇项目一期范围内所有土地、建筑物与权利人签订相关协议,好好年公司在墟镇项目一期拆除范围内搬迁补偿安置权利义务已由海御湾熹公司承继。鉴于原墟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确认事项所依据的事实发生重大变化,我局拟撤销好好年公司墟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资格,并确认海御湾熹公司为墟镇项目一期实施主体。根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对墟镇项目一期范围内权利主体予以公示(详见附件2)。
二、公示时间
为期7个自然日,2025年11月3日至2025年11月9日
三、公示地点
(一)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旧墟镇片区海傍街2号
(二)《深圳特区报》
(三)盐田政府在线
网址:http://www.szyt.gov.cn/
(四)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公示栏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1088号工青妇活动中心12、18楼
(五)盐田区盐田街道办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东海四街2号
四、意见反馈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意见投递至公示地点的公示意见箱,或邮寄至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9日(邮寄方式投递的,以邮戳时间为准)。如未按以下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无效意见。
(一)个人反馈的,需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二)单位反馈的,需提交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三)如有委托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附有效地址、联系方式。
五、联系方式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景二路工青妇活动中心18楼
联系人及电话:莫工,22320383。
特此公告。
附件:1.深圳市盐田区盐田街道旧墟镇更新单元(一期)范围图
2.深圳市盐田区盐田旧墟镇城市更新单元一期权利主体公示表
深圳市盐田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