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于2013年3月已列入《2012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计划第五批计划》,2023年2月取得规划批复。为加快推动项目实施,在遵循公共利益优先的前提下,申报主体深圳市横岗四联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对该更新单元进行规划修改,该规划修改事项已经我局审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现予以公开展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龙岗区横岗街道北部,红棉路与茂盛路交会处。
二、修改原则
在保障各分期利益平衡方案可行、规划总容积不变的前提下,对规划指标、公共配套设施和分期实施方案等内容进行修改。
三、修改内容
(一)关于规划指标和公共配套设施的修改
1、依据《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深建规〔2025〕11号),将已批规划的“住宅71671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97850平方米,其中租赁型人才住房73390平方米、安居型商品房24460平方米)”修改为“住宅716710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85620平方米,其中政府回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73390平方米、无偿移交政府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12230平方米)”。
2、将已批规划“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3750平方米(含托育服务机构600平方米)” 修改为“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3750平方米(含托育服务机构1500平方米、便民服务站400平方米、社区长者服务站1500平方米)”。其中,01-01地块落实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00平方米(含便民服务站200平方米),04-01地块落实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3350平方米(含托育服务机构1500平方米、社区长者服务站1500平方米),04-02地块新增社区级公共配套用房200平方米(含便民服务站200平方米)。
3、新增设置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共5处,总占地面积5400平方米。其中,01-01地块落实1200平方米;02-02地块落实1200平方米;03-01地块落实600平方米;04-01地块落实1200平方米”;04-02地块落实1200平方米。
(二)关于分期实施方案的修改
保障性住房由两期实施调整为共四期实施。将已批规划的“一期配建租赁型人才住房48930平方米,二期配建安居型商品房24460平方米、租赁型人才住房24460平方米”修改为“一期配建政府回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13651平方米,二期配建无偿移交政府的租赁型保障性住房12230平方米、政府回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9678平方米,三期配建政府回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18166平方米,四期配建政府回购的保障性租赁住房31895平方米”。
四、公示地点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楼建设大厦一楼大厅
3. 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横岗段4001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联盛巷27号101
(二)网上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网站
网址:http://pnr.sz.gov.cn/lg/
(三)平面媒体展示
《深圳特区报》
五、公示时间
为期10个自然日,自2025年9月17日起至2025年9月26日止。
六、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如对该事项有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将意见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反馈:
1.邮寄。邮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行政路2号建设大厦812室;收件人:规划科506室,单工;联系电话:0755-28923346;并在信封上注明“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字样(日期以邮戳为准);
2.电子邮件。请将意见发至邮箱:longgangghk@pnr.sz.gov.cn,邮件标题请按“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茂盛片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修改(草案)的意见征集+姓名(或单位名称)”格式填写;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修改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热忱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特此公示。
附件:1.拆除与建设用地范围图 2.地块划分与指标控制图
3.分期实施规划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