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深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42号)等规定,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启动了龙辉花园、龙联花园房屋征收工作。2025年4月28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书》(深南府函[2025]127号),决定依法征收项目范围内未签约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2025年9月5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对项目范围内的各被征收人分别作出了《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详见附表)。
请各被征收人自补偿决定书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证明)和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到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领取《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选择补偿方式并签署有关文书。
领取地址:深圳市南山区丽山路51号
联系人:李工
联系方式:0755-26993361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