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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龙华区观澜街道三栋屋村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

日期: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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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华区观澜街道三栋屋村城市更新单元(以下简称“项目”)位于观澜街道新澜社区三栋屋村,观澜大道西侧,升华一街北侧,项目北侧、南侧分别处于轨道交通4号线观澜站、松元厦站500米范围内,整个项目拆除范围用地面积约125431平方米,项目范围内现状物业面积约43378平方米,临时性建筑面积约2029.52平方米,(以上面积数据最终以实际测绘或有关部门批复为准)。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龙华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关于龙华区城市更新项目历史违建物业权利人核实工作流程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现将拟定的《龙华区观澜街道三栋屋村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表》等进行公示。

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2025年9月15日前持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向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意见。期满无异议、异议主体撤销异议、有关异议经核实不成立或异议处理完成的,我办将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报区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后续由经核实的物业权利人与市场主体签订搬迁补偿协议。

一、公示内容

项目(第二批)范围内有物业136户(处),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详见附件。

二、公示地点

(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一办一楼大厅

(二)深圳市三栋屋股份合作公司宣传栏

(三)项目现场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新澜社区大东门街36号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四、网上公示网址

http://www.szlhq.gov.cn/

五、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15天,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止。

六、联系人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许工

电话:0755-28198595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特此公示。

附件:1.龙华区观澜街道三栋屋村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物业权利人核实结果公示表

2.龙华区观澜街道三栋屋村城市更新单元(第二批)物业权利人核实拆除用地范围图

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事处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