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日期:08-28
为了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于2025年8月28日发布了深公交(规)〔2025〕4号《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对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实施通行管理措施的通告》,具体内容可登陆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官网(http://szjj.sz.gov.cn)“政务信息公开栏目-通知公告-交通管制(货车公告等)”进行查询。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5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