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特区报广州8月7日电(记者 陈行)8月6日,《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建立健全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挂网公布。《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全省实施完善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开展门诊特定病种支付方式改革、完善村卫生站门诊服务等三项做法。
据了解,按人头付费是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基于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的参保人数和偿付定额标准,预先支付固定费用的预付制支付方式。该支付方式作为医保支付改革的核心内容,采用预付制运作模式。其核心机制为:经办机构按签约参保人数和定额标准预先支付固定费用,实行“超支不补、结余分享”原则,有效规避传统按项目付费导致的过度医疗问题。
广东省医保局介绍,广东持续推进门诊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实践,目前,全省18个市已开展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通知》为各市推进门诊支付方式改革提供政策依据。
《通知》要求,完善普通门诊按人头付费支付方式改革。各市医疗保障部门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加强总额预算管理,确定普通门诊年度按人头付费标准,并根据普通门诊统筹运行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