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4-05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振明路110号附属楼、振明路149号办公楼等两处房地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的公示

日期:08-04
字号:
版面:[db:版面标题]       上一篇    下一篇

物业名称位置土地面积(㎡)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振明路110号附属楼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110号1374.59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振明路149号办公楼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149号1988.12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振明路110号附属楼、振明路149号办公楼已纳入市直及税务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确权登记项目清单,现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提供的上述两处物业用地范围进行公示,后续我局将结合公示等相关情况开展土地确权工作。上述两处物业基本情况如下表:

上述物业最终土地面积以土地权属证明文件为准,土地使用权人均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权属来源均为行政划拨,现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25日(15个工作日)

二、公示方式和地点

本事项除在《深圳特区报》公示外,同步在下列网站和实地公示:

(一)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gm/

(二)实地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一楼大厅

2.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金辉路6号

3.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振明路110号附属楼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110号

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光明区税务局振明路149号办公楼

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公明街道振明路149号

三、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均可提出意见或建议,请使用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通过书面方式将意见或建议寄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302室,并在信封上注明“公众意见”字样(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25日。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处理。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局将按程序审批。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单位地址:深圳市光明区华夏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邮政编码:518107

联系人:杜工

联系电话:0755-27406514

附件:地界范围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光明管理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