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作为“城市民族工作大市”,56个民族齐全,少数民族人口约136.2万,市区民族团体9个,少数民族聚居村1个,是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数量最多的城市之一。
党的十八大以来,深圳共有10家单位获得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称号,11人获得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称号,28家单位获得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示范单位)”称号。
深圳创新实施“榴·深”——深圳市各民族服务行动计划,为各族群众提供来深指引、能力提升等8大服务。近2年累计开展主题活动1086场,44.5万人次参与;印发优秀案例51篇。“榴·深”品牌活动经验做法,被国家民委作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指南》附录在全国印发。
依托深圳大学设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中心”,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等共22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