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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宝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大街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的公示

日期: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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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井大街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已于2020年6月经市政府批准。现该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草案)已经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业务会审查并原则通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经济特区城市更新条例》《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明确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等规定,现予以公开展示。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区位

项目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东临环镇路、南临寮丰路、西临西环路、北临北环路。

二、项目概况

更新单元用地面积1574616.2平方米,拆除范围用地面积1409281.2平方米,其中开发建设用地698234.5平方米,移交政府的保障性住房用地面积63005.1平方米。

本单元规划容积4778649平方米。其中:

1.开发建设用地规划容积4413771平方米,含住宅3823923平方米,商业、办公及旅馆业建筑491378平方米(含母婴室230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98470平方米[含8所18班幼儿园(每所建筑面积6005平方米、场地面积5400平方米)、 2所12班幼儿园(每所建筑面积4005平方米、场地面积3600平方米)、 1所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3150平方米、场地面积2700平方米)、1所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2195平方米、场地面积1800平方米)、9处托育机构(其中7处每处面积570平方米、1处面积560平方米、1处面积415平方米)、2处社区警务室(每处面积60平方米)、4处社区管理用房(每处面积250平方米)、4处社区服务中心(每处面积600平方米)、1处综合体育活动中心10000平方米、3处文化活动室(每处面积1000平方米)、1处门诊部400平方米、3处社区健康服务中心(每处面积1400平方米)、3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每处面积750平方米)、1处公交首末站3500平方米、2处小型垃圾转运站(每处面积280平方米)、2处再生资源回收站(每处面积60平方米)、2处环卫工人作息房(每处面积20平方米)、2处公共厕所(每处面积60平方米)、1处110KV变电站3500平方米、1处邮政所150平方米、5处汇聚机房(每处面积150平方米);另配建21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场地面积共31050平方米)、28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共19500平方米)]。物业服务用房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予以核定。

2.移交政府的保障房用地规划容积364878平方米,含保障性住房364538平方米,公共配套设施340平方米[含1处小型垃圾转运站280平方米、1处再生资源回收站60平方米;另配建5处社区儿童游戏场地(场地面积共2700平方米)]。

三、公示地点

(一)网上公示

宝安政府在线

网址:https://www.baoan.gov.cn

(二)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沙路48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环镇路191号。

(三)平面媒体公示

《深圳特区报》

四、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8月6日止。

五、意见反馈

(一)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该项目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邮编518000),并注明“沙井大街片区重点城市更新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6日,逾期视为无异议(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个人反馈的,需附个人地址、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三)多人共同反馈的,需附每个反馈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四)单位反馈的,需附单位法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地址、联系方式。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联系人:何工,电话:0755-27814976

七、版本声明

本次公示的更新单元规划仅为草案,最终成果以政府批件为准。欢迎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