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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债务人主动选择重整及和解程序比例大幅上升

日期: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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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林清容 通讯员 司新宣)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深圳市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自2022年6月实施以来,市破产事务管理署不断优化申请前辅导服务团队、规范服务流程、提升便民程度,累计服务辅导对象5000余人次。

2022年,为切实推动解决个人破产申请难、申请审查效率低、申请填报不规范等问题,市破产事务管理署创建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作为我国境内首部个人破产制度立法《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实施的重要配套制度,指导债务人和债权人依法规范申请个人破产,既保障债权公平受偿,又助力诚信债务人经济重生,有效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和保护功能。

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制度是一项创新性公共服务,构建了“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涵盖普法宣传、面谈调查与申请指导三大主要功能。市破产事务管理署组建了专业辅导服务团队,以“集中讲解+单独面谈”的辅导模式,向辅导对象普及个人破产相关知识,引导辅导对象合理选择破产程序,为辅导对象提供申请破产指引。

债务人和债权人通过“i深圳”APP即可完成申请前辅导在线预约、材料下载、信息填报、进度查询等全流程线上操作,工作人员依托后端管理平台可以实现集中讲解、接收预约、辅导排期等核心业务高效办理。

申请前辅导有关数据显示,约85%的辅导对象具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和收入,约70%的辅导对象债务总额为200万元以下。3年以来,通过申请前辅导制度指引债务人正确看待个人破产制度、理性申请个人破产、合理选择破产程序、提高债务清偿比例等作用进一步凸显。债务人主动选择重整、和解程序的比例大幅上升,相关比例从申请前辅导制度实施前的27%提升至现在的82%。

2024年9月,市破产事务管理署起草的全国首部个人破产领域地方标准——《个人破产申请前辅导服务规范》获批发布。《辅导规范》不仅填补了我国个人破产领域地方标准建设的空白,还推动了个人破产公共服务从“经验积累”向“标准规范”转型,进一步丰富了深圳个人破产制度改革试点的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