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建设行为人:
近期,我办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新屋村足球场北侧地块有4栋临时建筑物,总占地面积为 485.54 平方米,房屋分层总水平投影面积为 933.26 平方米(见附图)。经核查,上述临时建筑物未取得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属违法临时建筑。因无法确定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现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公告,请上述违法临时建筑的违法建设行为人及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我办接受处理。逾期不到我办接受处理的,我办将依法提交南山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予以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爱民
电话:0755-26956123
附件:临时建筑物现场照片
深圳市南山区桃源街道办事处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