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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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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关于[西乡铁岗地区]法定图则13-12地块规划调整的公示

日期: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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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乡铁岗地区]法定图则13-12地块规划调整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通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西乡铁岗地区]法定图则,13-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长途客运站用地(T23),用地面积35477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长途汽车站、公交首末站(用地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备注“现状保留” 。

二、规划调整情况

将13-1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调整为新型产业用地(M0),用地面积35479平方米,容积率为“6.0”,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社区级公共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低于4700平方米,包括且不限于:社区警务室、社区管理用房、便民服务站、文化活动室、再生资源回收站、公共厕所、环卫工人作息场所)、社区体育活动场地”,备注“规划”。

三、公示方式

(一)现场展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展厅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

3.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宝民二路108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原宝安客运中心。

(二)网站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http://pnr.sz.gov.cn/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http://pnr.sz.gov.cn/ba/

四、公示时间

本次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公示时间为30个自然日,自2025年5月2日至2025年5月31日止。

五、公众意见征询

公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宝安区前进一路293号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规划科(邮编518101),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我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进行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755-27832425

附件:规划调整方案示意图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宝安管理局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