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下称搬迁安置补偿协议)、选房规则等文件,现启动深圳市宝安区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用途回迁安置房选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房时间
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4月23日,场次及签到时间如下:
二、选房地点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与广深公路交会处东南侧天健和郡府展示中心。
三、选房细则
详见《深圳市宝安区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用途回迁安置房选房细则》(下称选房细则),该文件在天健和郡府展示中心、宝安区新安街道办张贴公示,并在“碧海棚改”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被搬迁人积分及选房批次
根据搬迁安置补偿协议等文件规定,按照“先签约,先搬迁,先摇号”的原则,被搬迁人积分结果及选房批次安排详见于宝安区新安街道办、项目现场展示中心、“碧海棚改”微信公众号公示的选房通知附件《深圳市宝安区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用途回迁安置房被搬迁人积分、选房批次及选房签到时间等信息公示表》。
五、注意事项
(一)被搬迁人须仔细阅读本通知书、选房细则等相关材料,全面掌握选房的规则、流程、注意事项等内容,按时参加选房。
(二)被搬迁人应凭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签到选房;被搬迁人不能亲自选房的,须办理符合规定的手续,完成选房人资格确认。选房人凭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签到选房。
(三)经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可的任一有资格选房的被搬迁人或利害关系人的选房行为及选房结果,对搬迁安置补偿协议中涉及的全部利益相关人均有效。
(四)被搬迁人在选房地点通过选房电脑自主选定房号,签署《深圳市宝安区碧海花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用途回迁安置房选房确认单》,作为选定房屋的凭据。
(五)本项目商业用途回迁安置房数量有限,选房顺序靠后的被搬迁人可能存在可选房源唯一的情况。
六、特别提示
(一)被搬迁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选房顺序摇号的,由现场公证处工作人员代为摇号确定选房顺序号。
(二)被搬迁人未在规定时间选定回迁安置房号的,视为被搬迁人主动放弃选房权利,由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选房确定回迁房源,时间、地点、规则另行通知。
(三)若受客观因素影响,选房时间、选房地点、选房方式等事项发生变动的,由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电话及“碧海棚改”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七、咨询地址及联系电话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创业一路与广深公路交会处东南侧天健和郡府展示中心。
电话:0755-61359586
(9:00-12:00,14:00-18:00)。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办事处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4日